河北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项【初步设计2024】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永清路);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雨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及雨污水用户切改,现状道路恢复工程;
(1)新建雨水管道
新华大街(永清路-永盛路):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1800,长527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新华大街d2200本次新建雨水管道内。
新华大街(永盛路-五一路):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2200,长603.78米。
(2)新建污水管道
新华大街(永清路-永盛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长602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新华大街d500本次新建污水管道内。
新华大街(永盛路-五一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长556.75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五一路现状d800污水管道内。
(3)雨污水用户切改
因未有物探报告相关内容,对本工程雨水及污水用户切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暂定工程量,雨水用户切改管径d600,切改管线长度约113米;污水用户切改管径d300,管线长度约115米。
(4)现状路面恢复工程
①现状道路概况
新华大街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现状已按照规划实施。现状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为63cm;人行道路面厚度为38cm。
②路面恢复范围
对新华大街因排水管道开槽部分道路路面进行破除恢复。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包划分为1个标段;
2.1.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
2.1.6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7 最高限价:39.8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查询所有投标人)。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6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