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项【初步设计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新华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永清路);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雨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及雨污水用户切改,现状道路恢复工程;
(1)新建雨水管道
新华大街(永清路-永盛路):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1800,长527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新华大街d2200本次新建雨水管道内。
新华大街(永盛路-五一路):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2200,长603.78米。
(2)新建污水管道
新华大街(永清路-永盛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长602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新华大街d500本次新建污水管道内。
新华大街(永盛路-五一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长556.75米,自西向东接入下游五一路现状d800污水管道内。
(3)雨污水用户切改
因未有物探报告相关内容,对本工程雨水及污水用户切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暂定工程量,雨水用户切改管径d600,切改管线长度约113米;污水用户切改管径d300,管线长度约115米。
(4)现状路面恢复工程
①现状道路概况
新华大街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现状已按照规划实施。现状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为63cm;人行道路面厚度为38cm。
②路面恢复范围
对新华大街因排水管道开槽部分道路路面进行破除恢复。
2.1.4计划工期:12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查询所有投标人)。
3.1.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