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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6 数据编号: 71139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衡阳市泰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三塘污水处理厂清淤项目比选公告-公示公告

衡阳市泰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三塘污水处理厂清淤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衡阳市泰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三塘污水处理厂清淤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选人为衡阳市泰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泰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三塘污水处理厂清淤项目。
2.2、比选内容:三塘污水处理厂清淤等项目,项目金额309335.51元;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运输标的:污水厂脱水处理后的干化污泥及污水厂生产环节产生的垃圾 (污泥运输须严格执行 《衡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 条规定)。
2.4、运输线路:按指定路线(外运约50km)。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并调配满足比选人运输量的污泥运输车辆并全部到达指定厂区,出厂污泥须按处置方规定的时限送达指定地点。
2.6、运输数量:以实际运输至指定的污泥处置方的过磅数量为准。
2.7、服务范围:负责所有厂区周边关系的协调及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保证污泥及时运送出厂;负责污泥及时装卸并按要求保持装卸场地及车辆清洁,确保无污泥撒漏或附着运输车;负责其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的安全并承担其在运输过程中(含装卸和过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需保证采用满足《衡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密闭要求的污泥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车辆厢体需加盖密闭,运输途中不得有污泥跌落、泄露、倾倒或偷排等行为。须承担任何第三方对污泥运输过程中提出的索赔或造成的法律、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城管处罚、清扫马路等)。
需遵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落实衡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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