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雨水泵站工程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雨水泵站工程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雨水泵站工程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字【2023】19号、莲发改审字【2023】43号、莲发改审字【2024】29号、BLZBH-2024-12-04-0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雨水泵站工程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园区南北七路与东西十一路西北角。
(3)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园区南北七路与东西十一路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 22212.81 ㎡,设计流量 47m3/s。
(4)标段划分:1个标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45 个日历日,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设计服务期限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相关设计后续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455 个日历日。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一项市政工程建设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市政工程类业绩。(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具备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签章页)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设计业绩: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工程设计且需包含排水管线或泵站或排水构筑物设计工作(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具备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签章页))
3.1.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各自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市政设计、市政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计、施工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