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2025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2025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czfygc202411-01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如果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和业绩的完工证明,是否有效?
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工证明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我公司承建的项目,项目完工只有完工证明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提供业绩的合同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是否可以?
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工证明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