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炉万供水管线施工澄清答疑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炉万供水管线施工澄清答疑
编号:004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问题1: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5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相关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问经历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即可?还是其他简历表或单位的证明即可?
回复1:业绩证明材料或单位证明均可。
问题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投标保函有本项目名称、被保险人(受益人)、担保金额、投标有效期等信息,但保函文件无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相关信息未看到,经询问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机构都说保函是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如果交易中心入驻的金融机构都无法满足投标需求,将失去入驻金融机构的意义,请招标人、代理机构明确交易中心那些的电子保函机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如使用银行保函是否只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交易中对应端口上传银行保函的扫描件即可,无须提交原件?如需提交原件请明确递交方式。
回复2:根据招标文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第一条关于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 交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