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直饮水设备研发技术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以比选申请人自有的直饮水设备为基础开展设备功能研发,研发后提供生产图纸、设备样机,通过专利的审批,提供技术培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中选人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服务及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现有的且用于本项目研发的设备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批件的“产品名称/类别”应包含“直饮水设备”或“水质处理器”或“净水器”或“售水机”,批件的申请单位与实际生产企业须为比选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