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四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文件批复,文号为双农局发【2024】10号,建设资金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文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12 月 3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365 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境内
2.4项目建设的总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14.3万亩,建设总任务14.3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3万亩,(旱田面积13.87万亩,水田面积0.43万亩)。
(具体每个标段建设内容以每个标段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
一、第
二、第
三、第四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控制价:9,916,208.12元;二标段控制价:24,896,813.20元;三标段控制价:30,315,158.51元;四标段控制价:29,368,742.3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一标段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标段、四标段要求: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