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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9 数据编号: 712150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敦化市雁鸣湖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招 标 公 告 敦化市雁鸣湖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MW-2024-1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敦化市雁鸣湖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敦发改审批字[2024]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敦化市雁鸣湖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21㎡,总建筑面积430.92㎡。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450m3/d,厂区硬化铺装265.19㎡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3 招标范围:敦化市雁鸣湖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4 控制价:410.0215万元
2.5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敦化市雁鸣湖镇内。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和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4)在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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