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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和平镇四平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412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大连池市和平镇四平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字【202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和平镇四平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和平镇新民村、翻身村、济民村、四平村、新立村。
2.3建设规模:对五大连池市和平镇新民村、翻身村、济民村、四平村、新立村,共计1个乡镇5个行政村19个自然屯,共678户居民住宅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每户建设室内排水收集管道和排水出户管道及1套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将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处理,单套设备处理规模为 300l/d。该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03.4m³/d,最大处理能力为813.6m³/d。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总工期:176日历天(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6,912,217.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