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2-9 数据编号: 71272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升降横移类机械车库安装共计118个,地下与之配套的混凝土基础浇筑,混凝土地面浇筑,车库顶部彩钢屋面搭建,外围钢梁钢柱搭建等。
2.1.2建设地点:高阳县新妇幼保健医院院内。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月24日。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标段。
2.2招标范围: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立体停车场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