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唐国际)北京高井零碳余热项目热泵房建筑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北京高井零碳余热项目热泵房建筑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大唐国际)北京高井零碳余热项目热泵房建筑总承包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石景山发改(备)〔2024〕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电厂院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11929.2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36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高井热电零碳余热改造项目热泵房建筑施工总承包标段主要工作范围为热泵房区域内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以及实现完整功能的给水、排水、暖通、消防系统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沟施工。拆除、已有建构筑物加固、破坏绿化恢复等工作,也包含在内。
2.5 其他 厂房最大高度23.5m,最大跨度13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