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县小型引调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小型引调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A070001-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4-00833
3、项目名称:远安县小型引调水工程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远安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本项目所有成果文件需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实际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企业;且备案的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有效备案彩色扫描件截图)
6.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6.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