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防淹静音设备应用试点研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防淹静音设备应用试点研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宝水招投字(2024)100号 (环水平台:HW12724045-1)
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防淹静音设备应用试点研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估采购金额:人民币1980000.00元
投标报价上限:本次项目按预估采购金额下浮13%作为投标报价上限价,即17226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单价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到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是二次供水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出具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制造商与具有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则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响应均不被招标人接受,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授权的多家代理商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如不具备第3条资质,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具备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②与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③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6.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投标人近一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