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4-00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拟对现有厂区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主要包括:新建日处理规模为5万m3/d的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池、中间提升泵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鼓风机及变电站等,日处理规模为15万m3/d的污泥浓缩池及厂区内配套的电气、自控、暖通、道路绿化等相关内容;对原厂粗格栅及进水泵站、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药间、空压机房及配套的电气自控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标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A20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滤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带机脱水”工艺。设计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到《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2-2023)A类限值,日处理规模由 10万m3提高到15 万m3。 2.1.2建设地点: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3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三个阶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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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 09:00至2024-12-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