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河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程(沧北村集中居住区)的招标公告
1.发包条件本发包项目[长河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程(沧北村集中居住区)](项目名称)已由慈农综改办〔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及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电子化竞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长河镇沧北村]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造价:[本工程共铺设污水管 2675 米,其中 DN300HDPE 污水管(开挖)308 米、DN200HDPE 污水管(开挖)722米、Φ160UPVC污水管(开挖)152 米、Φ110UPVC 污水管(开挖)1069米、Φ75UPVC污水管(开挖)424米:设置各类检查井125座,埋设一体式成品 PE 化粪池 100 座,铺设雨水管 324 米,修复各类路面 1617平方米等,造价约195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道路、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市政公用工程类)。
3.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