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某水务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专项审计及交割日审计项目
(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淮安市某水务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专项审计及交割日审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某水务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专项审计及交割日审计项目(二次采购)。
1.2 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10。
1.3 采购人: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淮安市某水务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按照集团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本次收购项目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拟收购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交割日审计服务,标的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报表总资产7512.23万元,净资产3199.27万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工业污水处理,中水、污泥处理回用,环保副产品开发,环保设施建造,管理,运营,项目所在地位于淮安市淮阴区。
1.7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为采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提供专业的财务意见和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
(1)配合采购人工作,按照采购人确认的基准日对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2024年基准日为暂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延后)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11月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为三年一期;
(2)现场参与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各项会议及评审,对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进行阐述及答疑,保证专项审计报告符合项目各项评审要求,入场后10个工作日完成被审计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初稿,根据甲方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盖章版报告;如后续成功收购,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出具对被审计单位交割日审计报告。
(3)配合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制度规定的相关工作,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要求出具各项书面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意见,协助完成股权交割等相关财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单位;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且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