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海沥青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更换项目)-二次公告
中海沥青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更换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4-2095)
一、招标条件
中海沥青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更换项目)(二次公告)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海沥青,买方)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以SZ-36-1环烷基原油的减压蜡油为主要原料生产高档橡胶增塑剂N4006和N4010。装置催化剂首次投用时间为2018年11月,其中加氢处理/加氢精制单元催化剂在2022年10月份再生。目前该装置已连续运行约6年,加氢处理/加氢精制单元和异构脱蜡/加氢补充精制单元催化剂活性均进入末期,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计划采购该装置全部催化剂及保护剂。供应商(卖方)需要在2025年7月30日前将催化剂送到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范围:中海沥青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更换项目)(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双方自行约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包括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为同一技术方(专利权人)授权的生产制造商,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本项目授权证明)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文件阶段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技术方(专利权人)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如中标);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