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大学城公寓中央热水系统维修服务项目自行公开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为了保障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寓中央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现拟聘请一家服务公司负责大学城公寓中央热水系统维修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大学城公寓中央热水系统维修服务
二、项目预算:25.7491万元。
三、项目服务内容:
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生活区共有4栋宿舍楼,清华大学生活区共有2栋宿舍楼,北京大学生活区共有2栋宿舍楼,共计11栋宿舍楼中央热水系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经专业公司对大学城三所高校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的6栋新公寓和哈工大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5栋本科公寓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排查,部分设备需要维修、部分设备需要更换。
(一)服务项目实施基本职责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试操作,核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及配件。
2、设备及配件维修流程:系统检测、设备检查、开机运行、建立设备、配件维修档案、核对好要维修或要更换的设备配件并做好详细的登记,更换出来的设备配件编号保存,待项目完工后一并移交给采购人。
(二)保修期
新更换的设备保修期为1年(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维保期内,新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时,中标人需提供备用的设备或配件或购买新设备或配件更换。
(三)项目组人员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要求成立项目组,并对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进度、深度等全面负责。
2、
(1)项目团队负责人具备相应证书证件;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广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筑师证书(机电)。
(2)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和1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广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证件。
(四)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
四、资格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