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二次),招标人为卢氏县徐家湾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二次)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74LSGZ[2024]304-GC077
3、项目概况及内容:本工程为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二次),主要内容:官坡河下坡村、仓房村、坡跟村、洞凹、大木沟等村的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4、招标控制价:¥15466887.34 元,其中一标段:4143324.93元;二标段4282649.74元;三标段4558505.76元;四标段2482406.91元。
5、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官坡河下坡村、仓房村、河仓房村、坡跟村,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等;
二标段:官坡河洞凹、官坡河大木沟1,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
三标段:官坡河大木沟2、官坡河大木沟3,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
四标段:官坡河大木沟4,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10、建设地点:卢氏县徐家湾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7、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