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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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jy-20241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4〕34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中央投资80%地方自筹2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施业区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环保厕所5处,院落围栏37880 米,路灯 139 套,路面硬化 34396 平方米,边沟 15978 米。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1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计划总工期303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485350.9元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