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009.X-TA02标土建二工区项目部顶管管节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009.X-TA02标
土建二工区项目部
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122-NJDT9-2024-001
1. 谈判条件
南京地铁 9 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D.009.X-TA02 标二工区已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通知书已发,建设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由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项目资金已落实。
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北起丹霞路站,南至滨江公园站,途经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3个行政区。线路全长19.677km,全为地下线,主要沿恒嘉路、红山南路、建宁路、热河南路、江东路、水西门大街、扬子江大道敷设。共设车站16座,其中换乘站9座。
我工区施工范围为龙江站~管子桥站区间、管子桥站、管子桥站~汉中门大街站区间、汉中门大街站,共两站两区间,总长2.142km。区间均为盾构法施工,车站为盖挖逆做法施工。
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009.X-TA02标土建二工区项目部,现对已具备竞谈条件的管节进行竞争性谈判。
2. 谈判内容
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管节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并提供2021年至2023年间最近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2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公司近三年不得有任何法律纠纷事件(中国铁建内部供应单位除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民航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9)依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接受采购合规风险级别为三级以及上级以上的采购相对方;不接受2021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的采购相对方。
(10)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