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系统紧急改造工程局部区域密封及收集系统优化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系统紧急改造工程
局部区域密封及收集系统优化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系统紧急改造工程局部区域密封及收集系统优化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为有效解决唐家沱污水厂臭气扰民问题,并提升水务企业的整体形象,本工程拟在现有的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系统紧急改造工程基础上,根据增项内容,实施以下举措:
2.1.1对现有污泥干化车间生产废气处理系统的脉冲电浆系统后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超越管道及配套设施。规模为2.5万m3/h;
2.1.2对车间增设密封隔断,提高臭气收集效率;
2.1.3对污泥干化车间生产废气配套的化学洗涤处理系统的风机房空间气体进行收集,接入现有污泥干化车间活性炭吸附设备;
2.1.4对干化车间的风管系统进行改造;
2.1.5增加污泥卸料仓密封系统。
2.1.6增加2座污泥卸料仓的收集系统,总规模为1万m3mh,:风机送入现有污泥干化车间活性炭吸附设备;
2.1.7增加污泥储池密封系统。
2.1.8排气筒及塔架改造。
2.1.9工艺、设备及其接口应能兼容匹配比选人现有脉冲电浆臭气处理系统,且能在同一工况下适配运行,不得影响已建工程的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资料、转让专利等知识产权、工程配合等)都由中标人负责。
2.2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货到现场并开箱验收合格。设备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3日历天内完成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安装及调试,达到合格标准并投产运行。
2.3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交货地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拟委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该人员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三级人员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所投的关键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