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 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关于眉山天府新区 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