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项目名称)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标段第二次(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项目名称)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发【202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东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桂东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
2.2 建设地点:一标段:沤江镇马坊村、新坊乡荷塘村、普乐镇堡下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要建设项目为田块整治总面积113.61 亩、新增耕地 7.05 亩、土壤改良总面积2860.00 亩、灌溉与排水工程:① 岸坡防护工程 720m。②灌溉输水工程:建设骨干灌渠总长度12.695km。③排水工程:建设骨干排渠总长度 2.045km、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 亩、建设田间道路总长度3.275km。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招标控制价:3541116.76元。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B43/T876.1--2014》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要求和施工图纸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并在竣工或完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二个标段中的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