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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1 数据编号: 714722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外运处置服务标段二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外运处置服务
项目编号:NTGC2024121103(ZB359)
预算金额:5209290.00元/年
最高限价:5209290.00元/年;标段一为:641790.00元/年,标段二为:4567500.00元/年,单项限价详见第三章,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富港一期、二期和郭园污水处理厂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现需委外处置,分为两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类型: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章上传):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危废代码为HW49(900-046-49)、HW49(900-047-49)、HW49(900-041-49)、HW08(900-249-08)的处置资质。
(2)标段二(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章上传):
①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准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的有效环评批复文件、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能24小时接收污泥。
(3)标段
一、标段二响应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危险废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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