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道路新
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投〔2024〕116号、南行审投〔2024〕153 号(项目编码2408-330402-89-01-7659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约3399.87万元,工程概算 约2383.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288.2541 万元,建设规模: 毓秀路西起南江路(K0+458.774),东至三环东路(K0+919.447),道路全长460.673m,红线宽度为30m,设计速度为 40km/h,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沿线依次与南江路、三环东路相交,共涉及2个交叉口。道路沿线共跨越河道1处,架设桥梁1座。具体如下:
(1)道路工程:一般路段横断面具体分幅为:4m(人行道)+22m(车行道)+4m(人行道)=30m。
(2)桥梁工程:根据水利部门要求,梁底标高控制4.2m,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设置 6+16+6m 采用三跨简支梁桥,沿线跨越规划南张桥港河道。横断面布置根据道路横断面确定,道路红线宽度为30m,交叉口拓宽至 40m。该桥位于南江路交叉口,横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32m(行车道)+4m(人行道)=40m。
(3)排水工程: ①雨水工程: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段雨水管自东向西敷设,收集收集道路及街坊雨水后排入规划南张桥港内。设计雨水主管管径为 DN600~DN1200,主管管长约 448 米。②污水工程: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段污水管沿毓秀路向东敷设,收集街坊污水后自西向东排入三环东路现状污水管内。设计污水主管管径为DN400,主管管长约266米,建设地点: 西起南江路,东至三环东路 。
2.2本次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毓秀路(南江路~三环东路)道路新建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绿化种植及养护、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路灯工程。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2008.4113 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控制在27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30日历天内) 。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4其他: /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
(1)、
(2)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