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龙港水务塘东制水分公司一、二期絮凝池自动化改造工程(重)的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水务塘东制水分公司
一、二期絮凝池自动化改造工程(重)已由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36.6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网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