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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1 数据编号: 714869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山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便携式大气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便携式大气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便携式大气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402000332
2.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便携式大气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8.00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便携式大气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采购包,采购预算98.0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二)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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