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县城镇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正定县城镇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城镇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已由 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正定县城镇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数政投资批复(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镇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共涉及81个小区,27571户,采用地源热泵及空气源热泵系统提供热源(其中7个小区采用地源热泵系统,74 个小区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总供热面积302.8万㎡。建设内容包括热泵机房、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地源热泵热采储系统,管道安装、自控系统及智慧运营平台以及其他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树林小区;树林新村、源树林小区;向阳小区;福里小区;福园佳居;教场庄园多层;教场庄园高层7个小区的地源热泵系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