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鼓楼大街南口游园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鼓楼大街南口游园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本项目拆除面积共计5000平方米,拆除范围包含原地上游园铺装、绿化、亭子、假山共计3900平方米,鼓楼大街主路1100平方米。(二)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541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地面积4663.13平方米;广场及园路铺装1335.58平方米;安全疏散道路704.13平方米;雕刻景墙9处;新建浮雕一项;游园配套附属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桶、座椅、景观小品),景观亭两座;新建车道出入口牌楼两座;园区内照明(含景观灯、树灯等)及建筑物亮化;新建园区内监控安防及广播系统;迁改变压器两台,新建变压器两台;鼓楼大街主路恢复700平方米。疏散环路采用嵌草砖铺装。东地块北侧沿疏散环路边设置救援停车位7个,采用嵌草砖铺装。(三)新建人防工程外部配套管线及附属,主要包含给水外线、排水外线、供电外线,人防附属用房、人防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人防风井装修;附属用房及地上出入口亮化等。(四)游园地下部分主要包含市政给水拆改及恢复350米;市政雨水拆改及恢复350米;市政污水拆改及恢复400米:市政强电拆改及恢复350米,双路电源引入300米;市政弱电拆改及恢复350米;顶板回填及种植土回填7967.93立方米;新建地下雨水收集提升设施及集水池等。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策,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设计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类似的市政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均需提供相应的企业业绩,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