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仁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仁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2024]131号,建设单位为安仁县大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资金+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仁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F+O;
1.2.2 建设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清溪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408平方米,年育苗产能油菜3500亩、水稻4500亩。新建玻璃温室大棚农业实验、训化区1728平方米,薄膜连栋温室大棚油菜良种繁育区、实验训化区13488平方米,薄膜连栋双拱温室大棚蔬菜花卉繁育区、水稻良种繁育区、种子资源收集区10712平方米,单体外遮阳温室大棚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区448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通讯、停车场、安全、供电、道路、环保等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投资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投融资目标;施工工期:210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F+O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投融资目标:中标人负责筹集资金(承担筹集资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筹集的建设资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到位50%,余下部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如建设资金在该30天内未筹集到位,即认定为未完成融资目标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融资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