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056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2024】207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项目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7万亩,全部为新建,最终规划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交付成果,技术服务至项目竣工通过终验后(以双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实地勘察测量及有关技术服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后勘测、设计费用的100%作为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负责人近3年(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如新成立企业,则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4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被列入《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单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