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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2 数据编号: 71561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207151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2024】207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7万亩,全部为新建,最终规划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以双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约定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包含初步验收)及其他管理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按照设计批复后的投资金额在监理费中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并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www.tzxm.gov.cn/);
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被列入《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单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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