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市北部片区、西部片区农村规模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仁市北部片区、西部片区农村规模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黔西南州水务局、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西南州水务局、黔西南州发改委关于《兴仁市北部片区、西部片区农村规模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的批复(州水务字〔2024〕39号)(批文名称、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仁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详见批复文件。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仁市潘家庄镇、新龙场镇、城北街道办事处、真武山街道办事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全面巩固拓展潘家庄镇团结村,鸡场坪村,坪寨村,王家寨村,楮皮田村,扯尼姑村,下溪村,潘家庄村,弥勒屯村等10个村,城北办事处黄土佬村,新龙场镇龙场居委会,冬瓜林村,杨柳村,大洼村,联庄村,民裕村,虎场村等8个村,真武山街道长耳营村。受益区共4个乡镇 20 个村(居委会),现状人口61631人,其中集镇人口8428人,农村人口53203 人。工程现状基准年为2023 年,设计水平年为2035年。设计供水人口为73844人(其中集镇人口20641人,农村人口53203人)的用水问题。规模为Ⅱ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输配水工程、水池工程等。
2.3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及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运行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项目总投资:9037.46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