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工程总承包(EPC)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管庄东里2-5号楼、7号楼、8号楼、10-18号楼、20-27号楼、29号楼、31号楼、33-39号楼、44-49号楼、52-57号楼、59-64号楼、208平房、32号楼、42号楼、58号楼,以及朝阳区红松园1号院内人工晶体小区1-10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改面积为175681.2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9981.46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5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2-5号楼、7号楼、8号楼、10-18号楼、20-27号楼、29号楼、31号楼、33-39号楼、44-49号楼、52-57号楼、59-64号楼、208平房、32号楼、42号楼、58号楼,以及朝阳区红松园1号院内人工晶体小区1-10号楼涉及节能综合改造、屋面防水改造、楼内给排水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综合配网改造、公共门窗更换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 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