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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3 数据编号: 716465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省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公告

江西省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玉华山水库工程枢纽由挡水、泄水及输水建筑物组成,其中水库挡水建筑物由2座主坝和5座副坝组成。主坝采用粘土心墙坝坝型,副坝采用均质土坝,主副坝最大坝高为37.5m,坝顶宽度为7m。岸边溢洪道建筑物由进水渠、溢流堰、泄槽、消力池,下游护坦等组成,取水建筑物包含进水口及压力钢管。本项目属于III等中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及进水口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消能防冲及其它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施工、溢洪道施工、取水建筑物施工等。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2.4 招标控制总价:718.87万元;各分项控制单价具体详见附件一: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根据报价明细表所列分项自行组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总价,且各分项报价均应不高于该分项的控制单价。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最终合同结算价根据实际工作量,并根据各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计取]。
2.5 标段划分:1个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综合服务标;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按已批复的《江西省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及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和国家新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工作, 实施部分配套的环保工程,成果资料满足国家规范及上级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施工期及运行初期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招标单位完成承担的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协助配合招标单位做好上级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稽查、检查工作。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并协助招标单位完成相应验收工作,具体如下:
2.6.1环境保护咨询服务
(1)根据环评报告和批复、环保设计中涉及的生态环保技术与环保工程措施内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并督促责任单位实施,并形成相应成果、资料。根据生态与环保工作推进情况派遣技术骨干协助招标单位开展现场与环境管理内(外)业现场管理(编制环保检查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为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提供咨询,派驻现场进行咨询服务,指出存在的问题及要求,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招标单位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检查等工作,协助招标单位做好所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本工程需开展的以及本工程为响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等需要完成的所有生态环保类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制度建设、环保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协助业主单位汇报生态环保类工作情况。
(3)协助招标单位对生态环保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技术审核或复核,分析合规性,提出复核检查意见或建议,提交审核报告,确保环保工作通过督察(稽查)、检查。
(4) 按照国家对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建设单位开展环境保护设计、监理、施工等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招标单位指导、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各自环境保护责任,并确保其服务内容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要求,确保环境保护成果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成果备案、验收要求。
(5)协助配合招标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整改意见。
(6)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期环保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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