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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3 数据编号: 716477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建设工程五个标段EPC总承包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建设工程五个标段EPC总承包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建设工程五个标段EPC总承包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18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项目共分成5个标段34个行政村,187个自然村进行EPC总承包,此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村道路面硬化(行政村通自然村)、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生活垃圾转运站、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厕所革命”等分项工程。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竣工后,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验收备案表、验收鉴定书以及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流程;

(2)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进行沟通,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含评审费用)。
2.服务要求
乙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相关成果文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7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1)首次支付: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成果编制且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备案文件后,支付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暂定合同价的80%。

(2)余额支付:结算经财政评审完成且履约评价后,最多支付至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审定价的100%(履约考核金为合同审定价的10%,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支付至90%,履约评价合格的支付至95%,中等的支付至98%,良好及以上的支付至1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三)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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