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公开遴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民营合作单位的公告
一、招选单位: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二、遴选对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运营参股民营合作单位
三、意向合作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规模8万吨/日,特许经营估算总投资约6亿元。
四、资格与条件:
(一)企业规模和实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
2、企业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本次参股民营合作单位的参股比例为35%,组成联合体后公司章程将明确民营合作单位无表决权,且不参与特许经营权项目具体施工业务。
(三)若联合体特许经营权项目未中标,合作终止。
五、遴选办法:
招选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遴选确定商务谈判单位,确定最终合作单位。
六、参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止。
(二)企业将参选文件发送至邮箱328288337@qq.com。
报名
联系人: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