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电力线路迁改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电力线路迁改部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电力线路迁改部分);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电力线路迁改部分),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献县,该工程包括电力线路架设、变压器移位、电杆组立等。
3.质量标准:优良;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预留给中小企业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60%;(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