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YGK-20241213-244。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6-076024Z07251。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实施时间60个工作日。每个项目根据招标人生产组织情况,分批、分次实施,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令为准,累计计算工期。
6.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济南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项目。对济南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恢复功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