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4年-2025年100G传输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告
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4年-2025年100G传输分析仪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4年-2025年100G传输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452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4年-2025年100G传输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76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100G传输分析仪,预估数量11台。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执行期间本次采购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到货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成交1名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6万元/台(不含税单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其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若为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在中国境内的100G传输分析仪项目业绩,有效业绩累计金额需在195万元(含税)及以上。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