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CS240117(CG)。
2、项目名称: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
3、政府采购部门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00122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总投资:15780.54万元。
6、最高限价:处理费295.00元/吨。
7、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895㎡,总建筑面积7429㎡,其中:设备间6882㎡;管理用房287㎡;原料储存设施260㎡。购置污泥接收系统、设备等合计8套,配套建设附属公用工程设施等。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泥360吨。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接收和预处理系统+喷雾干化系统+回转式焚烧炉系统+生物质热风炉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收集系统+除臭系统+脱白系统”的组合工艺。其中生物质热风炉系统可以协同处置生物质以及工业边角料等一般固废,降低辅助能源的消耗。
8、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社会资本方参与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的建设运营,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中选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运营和移交。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采用直接向用户收费的收费渠道。
9、合同履行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10、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南威子街道长兴村北侧,永安屯南侧。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内。
1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