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区荣隆工业园区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荣昌区荣隆工业园区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荣隆工业园区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请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有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最近针对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重庆宏耀融资担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重庆交通融资担保等等这种有存在“股权纸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1:纸质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视为合格;投标保函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不会因投诉质疑而废标;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要求开具均视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