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4项目工期:
(1)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主汛期前主河槽具备过流能力,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现变更为:“2.4项目工期:
(1)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主汛期前主河槽具备过流能力,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4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