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万盛及南桐厂2025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万盛及南桐厂
2025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万盛及南桐厂2025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购电有效期:12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12月)。
2.2 计划交易电量(暂定):556.4250万千瓦时。
2.3项目地点:比选人所属万盛污水处理厂、南桐污水处理厂。
2.4比选范围:包括万盛污水处理厂、南桐污水处理厂、南桐污水处理厂(泵站)(详见附表)。
2.5购电有效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并满足合同、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供电质量满足比选人所属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运行要求。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注册、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未因合同纠纷、安全事故等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承诺将不对比选人进行交易电量偏差考核,比选人不需承担任何考核罚款(承诺格式自制,盖单位章);
3.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需根据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