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强县大营镇十个地块土壤污染、水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2.1项目名称:枣强县大营镇十个地块土壤污染、水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对枣强县昱昊皮草有限公司地块、枣强县大营镇庆西硝染厂地块、枣强县浩丰硝染厂地块、枣强县智邦皮草有限公司地块、枣强县大营镇金鑫硝染厂地块、枣强县大营镇财源硝染厂地块、枣强县锦泰皮草有限公司地块、枣强县营彩裘皮硝染有限公司地块、枣强县桂青硝染厂地块、枣强县宏泰裘皮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共十个地块进行土壤污染、水污染状况调查。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政策要求及标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7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 月21 日23时59分,任意时间段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和招采进宝河北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