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货物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
一、第
二、第三污水处理厂
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
一、第
二、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滑县振兴路与白马路交叉口东南角锦绣公寓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40021号
2、项目名称: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
一、第
二、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1.乙酸钠(碳源)980元/吨、2.除磷剂(聚合氯化铁)430元/吨、3.聚丙烯酰胺(阳离子)19400元/吨、4.聚合氯化铝(PAC)692元/吨、5.聚丙烯酰胺(阴离子)9050元/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第一污水处理厂):1.乙酸钠(碳源)、2.除磷剂(聚合氯化铁)、3.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第二标段(第二污水处理厂):1.乙酸钠(碳源)、2.聚合氯化铝(PAC)、3.除磷剂(聚合氯化铁)、4.聚丙烯酰胺(阴离子)、5.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第三标段(第三污水处理厂):1.乙酸钠(碳源)、2.聚合氯化铝(PAC)、3.除磷剂(聚合氯化铁)、4.聚丙烯酰胺(阴离子)、5.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地点:滑县境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5供货期:1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5.7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