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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6 数据编号: 717993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安市莲湖区新建国控站点内部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国控站点内部环境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RH2024-GP-075S
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新建国控站点内部环境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3,839.5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25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新建国控站点内部环境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新建国控站点内部环境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证书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补充说明: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10)外省进陕施工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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