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水通道完善及排口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水通道完善及排口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P2024-C-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0-2024-02316
3、项目名称: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水通道完善及排口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万元)
6、最高限价:99(万元)
7、采购需求:
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水通道完善及排口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本项目分为3个包。包1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水通道完善及排口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最高限价:46万元;包2荆门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片区白云大道及周边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最高限价:30万元;包3荆门市东宝区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等2个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最高限价:23万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供应商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